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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技工院校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技工院校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保障学校场所全体师生及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技工院校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 各技工院校要启动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院长(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制定严谨周密的防控方案,组织力量开展防控,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具体人,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防控工作。取消学生一切开学前返校活动,学校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月17日24时。

       二、各技工院校立即全面摸排师生员工寒假期间行程动向,加强与师生员工所在地区卫生防疫部门合作,及时准确掌握信息,每天中午12点前完成向市局报告疫情防控情况及对湖北地区师生员工、近期前往过湖北地区师生员工的情况统计,不得漏报、迟报、瞒报。发现异常情况2小时内上报市人社局和疾控中心,积极获取专业指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集中救治、全力救治患者,有效处置疫情,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

       三、各技工院校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防控重点环节,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切实做好开学师生返校预案及相关准备工作。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结合实际做好监测设备、隔离空间预备工作。

       四、春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学习环境。

       五、充分把握春节前后、寒假、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段和节点,通过向学生和家长发布提示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假期期间密切关注有关师生、家长健康状况,做好家校沟通,防范传染源进入学校人口密集场所。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加强体温测量和做好隔离预案。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加强安全防护,防止二次污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各校要把通知要求立即传达到每一个技工院校师生。要及时将开展疫情防控情况报市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吉陈鸿    电话:18913138608

附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技工院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人社明电〔2020〕4号)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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